广西全区财税工作座谈会在北海召开

09.08.2016  00:05

  2016年7月29日,广西全区财税工作座谈会在北海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城市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财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财税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糖业办主任黄胜杰主持会议,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自治区国税局局长汤志水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关礼分别在会上作发言;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财税工作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蓝天立副主席指出,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我区经济下行的压力没有明显减轻。面对困难,全区上下坚决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降成本“41”条等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经济运行平稳、稳中有进。 

  蓝天立副主席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今年上半年全区财税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要求,今年后几个月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财税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大力支持稳增长,加快各项工作进度,狠抓落实,巩固当前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十三五”良好开局。 

  黄伟京厅长在发言中分析了2016年上半年全区财政运行情况和当前财政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全面贯彻落实好全区年中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年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劲头不松的要求,确保全年财政工作各项目标圆满完成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竭尽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工作。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全区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不动摇,毫不放松、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的动态分析研判,通过加强财税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应对和研究解决收入组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要尤其加强对增值税、改征增值税的收入征管,加大对原营业税的欠税清缴力度,确保相关税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今年5—12月完成数不低于2014年同期基数,保证各级财政税收返还不被扣减。在严禁虚收空转弄虚作假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与市县收入质量直接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同时,继续争取中央加大对广西的支持力度。 

  二是要千方百计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全力保障涉及民生重点项目支出资金需求,确保财政政策早兑现、早见效。尤其是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府债券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的使用进度。要狠抓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去年未完成置换和今年已公开发行的置换债券资金的市县都要在一个月内完成置换。加强库款综合管理,对公开发行的置换债券资金,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置换,防止资金长期滞留国库。全面排查分析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及时做好预算调整,避免资金闲置沉淀。加大支出进度通报与考核力度,切实增强预算单位对支出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和重视程度,促进预算执行效率不断提高。 

  三是要多措并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紧紧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有效落实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和落实降税清费措施,切实为企业降本增效,激活企业发展活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运用PPP、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等多种形式,放大政府投资的乘数效应,增强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大对工业、农业产业化、现代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壮大财源。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开放带动战略、双核驱动战略,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层次和水平。 

  四是要精准施策打赢脱贫攻坚战。督促已出台的各项财政投入政策以及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体系。加大行业扶贫力度,支持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加大向贫困地区的分配倾斜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在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此外,统筹安排好基本民生支出,支持做好教育、就业、社保等各领域民生工作。 

  五是要统筹协调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市县基本财力保障能力。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程监控“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保证税源转移的数据真实可靠。稳步推进资源税和消费税改革。 

  六是要强化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编制源头管控,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有的赤字市(县、区)要立即采取措施消化历年赤字,并确保以后年度不再形成新的赤字。要抓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严格落实《预算法》等财经法规制度,逐级落实财政资金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切实防范“跑冒滴漏”问题。抓好审计、人大审查、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源头防范长效机制。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信息报送:办公室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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