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完成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
5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2015年我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管控目标顺利完成,当年全区实际用水总量低于年底控制目标。同时,“十二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目标也顺利完成。
据悉,国家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作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据初步自查,2015年,我区实际用水总量为285.16亿立方米,低于年底控制目标;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61.5立方米/万元,比2010年同比下降57%,降幅远大于年度控制目标;大、中、小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达到0.465,高于年度控制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9.4%,高出年度控制目标13.4%。
我区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来抓。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将用水总量、用水区和水功能区限纳污控制指标,分解到县级以上行政区和各主要河流;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管理,将节水工作贯穿于水资源管理全过程,2015年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10.6%,与2014年同比下降4%,供水节水效果明显;强化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全区共划定国家、自治区、设区市三级管理的水功能区约2000多个,2015年共对223个全国重要水功能区进行监测,覆盖率达到90.6%,超过覆盖率80%的要求,其中纳入国家考核名录的155个水功能区实现全覆盖监测,全区14个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为85.06%-99.12%,县城污水处理率为75%-99.93%,均达到污水处理率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机制,自治区和各设区市均出台了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自2013年起,自治区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全区14个设区市、111个县级行政区均明确落实水资源管理专职机构和人员,14个设区市均成立了节水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