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合金融机构实现从“社”到“行”质的飞跃

12.11.2014  12:39
2007年4月,广西第一家县级农村合作银行——广西鹿寨农村合作银行挂牌开业,首次圆了广西农信人的“银行梦”,也揭开了广西农合机构改制组建农村银行的序幕。

2008年末,随着广西县、乡两级法人农信社统一法人改制重组工作的全面完成,各县级农信社纷纷以“你追我赶”的态势不断加快“社改行”步伐,积极向农村银行过渡,到2011年初,广西挂牌开业的农村合作银行已达到31家,占全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简称农合机构)的34.44%。

201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广西区联社)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推进股份制改造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引导广西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逐步从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向股份制的产权模式改制过渡。2011年8月4日,广西首家农村商业银行——资源农村商业银行成立……截至2014年9月末,广西已有18家农村合作银行、14家农村商业银行挂牌开业,占全部农合机构的三分之一以上,广西农村银行机构数量在江苏、浙江、安徽和湖北之后,位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为广西农信人以产权改革为抓手、着力锻造农村银行的改革工程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广西地处西部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基础差、底子薄、历史包袱重,2005年9月28日广西区联社成立之后,受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委托,广西区联社对全区农合机构行使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行业职能,积极发挥系统党委作用,有效引领广西农信人不畏艰难,通过自身不懈努力,积极创造条件踏上“银行”之路,实现了几代农信人的“银行梦”!

党政部门“扶上马”再“送一程

这些农信社从当年的‘老大难’单位,蜕变成今天的实力雄厚、资产优良、运行安全、服务快捷、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的农村银行,离不开各级党政部门‘扶上马、送一程’的鼎力扶持”。一位资深农村金融专家感慨地说。

2005年3月,中央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政府,9月广西区联社成立之初,自治区政府明确提出广西农信社要加快向农合行、农商行过渡的改革目标。同时,出台了一系列财政补贴、资金支持和税收减免等地方优惠政策,帮助农信社消化历史包袱、增强资本实力与防化风险的能力,轻装迈向现代农村金融企业。

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农信社做大存款规模、发展业务;拿出“真金白银”置换农信社不良资产。据统计,自治区政府累计给予全区农合机构财税扶持21.27亿元,用于帮助基层农合机构消化包袱、增加积累,2008年末一举消化历年亏损挂账44.2亿元。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07年还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攻坚战”,共收回各类不良贷款本息32.19亿元,有力地减轻了农信社的历史包袱,增强了改革发展和服务“三农”的能力。

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鼎力扶持下,全区农合机构在深化改革中坚持把支持“三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放在第一位,以仅占全区20%的资金,发放了全区45%的涉农贷款、43%的小微企业贷款(其中,微型企业贷款达到47%)和78%的农户贷款。截至2014年9月末,全区农合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4291亿元、2993亿元,分别是广西区联社成立时的8.62倍和7.58倍,存贷款增量连续8年居全区同业第一位,存、贷款余额保持全区同业第一位;涉农贷款余额、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均居全区同业第一;2013年全区农合机构缴税35亿元,成为全区金融同业的第一纳税大户,纳税总额在广西区直企业中排名第一。

不断改制创新  源源注入“活水

广西区联社以股份制为主导,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原则,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机构的实际,采取分阶段、差别化的工作措施,对全区农合机构按好、中、差分类指导,合理布局统一法人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元化的产权模式和组织结构,有计划、多层次、多形式地推进县级农村银行达标组建工作,成熟一家,组建一家。

农村“银行”的金字招牌,体现着从农信社到农村银行并不是简单的“翻牌”,而是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注入“源头活水”,使32家农村银行成为行业标兵和领头羊,管理更规范了、资产更优化了、效益更提高了、支农更有力了、服务更到位了。原来只有国有商业银行拥有的ATM机、银行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现代化、高科技设备,各农合行、农商行、农信社也应有尽有,并不遗余力地推进普惠制金融服务,免收桂盛卡境内外跨行ATM取款业务手续费、桂盛卡(含存折)广西农信系统内通存通兑以及转账业务手续费(包括柜面、ATM的存款、取款、转账等),网上银行行内转账、跨行快汇免费,手机银行“随身银行”费用全免等惠民金融服务,每年向客户让利3亿元,使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能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现代金融服务。按照“保本微利”和“富民惠农”原则,对农户贷款利率统一下调让利,每年为农户节约利息支出10亿元。2009年,中国银监会在全国推广了广西农信社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广西区联社推进县级农村银行改制组建工作连续多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作为“亮点”工作通报。

田东县一位种养大户感叹:“田东农信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后,处处体现着现代气息,贷款手续更加灵活快捷;农村银行资金实力更加雄厚,我们种养户得到更高贷款额度,不断做大了生意!

今年以来,广西区联社继续加快推进崇左桂南、鹿寨、临桂、岑溪等4家农合行改制组建农商行和申报首发信用卡,通过体制改革促进业务创新发展;充分用好、用足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有关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东兴、宁明、龙州、天等、大新、凭祥、那坡、靖西、扶绥、乐业、富川等11(市)农合机构达标组建县级农商行工作,重点推进沿边地区农合机构加快股份制改革和业务产品创新。

引入民间资本  “烫手山芋”实现华丽转身

9年前区联社成立之初,自治区政府还曾把增资扩股作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争取中央票据扶持资金政策的难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建立了一级抓一级的工作责任制,充分发动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投资入股,当时增资扩股的难度可想而知。

广西区联社成立后,不断推进以股份制为主导的产权改革,争取落实改革扶持政策,使农信社实现脱胎换骨的转变,经营管理、综合实力、社会形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如今,广西农合机构的投资吸引力明显增大,股东持股信心增强,农合机构的股金由“烫手山芋”华丽转身成为社会公众争相持有的“香饽饽”。有些农合机构几千万元、上亿元的定向募集股金几天就被抢购一空,原来一元一股的股金,一些农合机构溢价发行每股1.8元也很快发行完毕。

随着广西农合机构经营管理状况日益向好,农信社的未来经营前景也被看好,股东们纷纷将原来持有的可退的资格股转换为长期持有的投资股。

2011年末,广西农合机构资格股全部转换为投资股,实现了“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实现企业资本的保值增值和股东投资的保值升值。资格股改造工作排在福建、山东等省农合机构之后,走在全国同行业前列。在此基础上,广西农合机构积极引入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打造以农为主的多元化、本土化股权结构,年均引入民间资本达20亿元以上,不断提高民间资本持股比例,最大限度地调动民间资本入股农合机构的积极性,极大改善了广西农村金融供给状况,丰富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多元性。截至2014年9月末,广西农合机构股金余额165.03亿元,比广西区联社成立时增加127.96亿元,进一步夯实了资本实力,民间资本股本占比为97.04%,民营企业股本占全部企业法人股本的90.42%,股本结构日趋合理。同时,积极实施股金溢价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共有75家农合机构以1.1-1.8元/股的股金溢价方式定向征集股金61.82亿股,补充资本净额88.46亿元,溢价资本增值26.64亿元,实现资本增值43.10%,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

打造“田东模式”  树立全国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典范

2008年10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田东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会上提出“田东县为试点,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讲话精神后,自治区政府组织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广西区联社指导田东农商行继续深入推进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中央电视台于2014年4月4日在新闻联播栏目中播出了田东农商行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事迹,树立了全国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典范。

广西农信社和农村银行以此为契机,依托“广西人自己的银行”的人文优势和网络优势,不断探索农村金融创新发展新路子。建立农村金融支持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大幅增加农村信贷投入,进一步缓解农户和农村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持续增强了县域经济和“三农”的支持力度,其中,在14个试点农合机构中,有12家的贷款存量和增量都在当地金融机构排第一位,涉农贷款余额占比高达91.7%。与此同时,广西区联社重点联系指导,督促指导平南县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平南县在2011年全区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做了“以优化信用环境,走平南改革之路”典型经验推广。

大胆探索  不断拓宽支农渠道

随着国家进一步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逐步将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扩大到31个省,跨区域经营、异地入股已成为农村金融进一步改革的方向。已晋升为“农村银行”的一些广西农合机构,积极拓展经营,相继发起设立了田阳兴阳村镇银行、广西鱼峰信合村镇银行和武鸣漓江村镇银行,充分显示出银行特色来,在短短两三年内引入了6,030万元的社会民间资本,吸收了8.3亿元的存款,累计投放支农支小贷款26.58亿元,惠及当地3,785户农户和小微企业,累计创利7,201万元,提取拨备2,116万元,贡献税收1,568万元,实现了自身经济效益与支农支小社会效益的双赢,成为农合机构吸收社会资本、不断拓宽支农渠道、增强“三农”服务水平的重要补充力量。(黄胜德    谢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