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惠台措施80条 促进桂台经济文化交流

03.08.2018  03:54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秋艳 实习生 严恒)8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实施《关于促进桂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其中发布惠及台湾同胞措施80条,包含了推动经济合作、促进学习创业就业、便利居住生活等六个方面。

  据介绍,自治区台办主任李东兴就《关于促进桂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出台意义、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和落实保障办法等进行了介绍。李东兴介绍,“若干措施”共80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31条措施”,广泛借鉴东部沿海省份先进经验、积极融进广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政策及配套措施,从推动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学习创业就业、便利居住生活、深化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推进合作区建设等六个部分,提出了促进桂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为台湾同胞在广西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广西居民同等待遇。

  80条措施当中,涉及台湾同胞在广西投资的有23条。据介绍,台资企业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享受与广西企业同等待遇,主要包括投资、劳务、农业、会展、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税收、土地、金融征信、工商审批、地方标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为了促进台湾同胞在学习、创业、就业方面享受与广西居民同等待遇,包括职业资格、创业就业、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措施共有14条。

  近年来,桂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目前,广西已经成为台商投资大陆西部的首选地之一,在广西的台资企业优势产业不断成型。自广西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设立以来,截止七月底,已经吸引了75批1200余名台商到合作区考察洽谈,已经签约入园项目43个,在谈项目55个,意向总投资约260亿元,全区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769项,吸引合同台资额116亿美元。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