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48条稳增长新政 公积金贷款将可申请两次

07.05.2015  12:06

   广西出台“48条”新政做好稳增长  降电价清收费为企业减负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秋艳)广西今年第一季度经济“成绩单”出炉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54亿元。但是,也出现了房地产投资增长放缓、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数量增幅回落等问题。为了为确保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5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48条稳增长政策措施。

     放权

   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将“随报随审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广西投资形势总体开局良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54亿元,同比增长18.5%,增幅高于全国5.1个百分点。但是,全区投资运行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房地产投资增长放缓、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数量增幅回落、社会投资活跃度下降等。会上,新闻发言人坦诚这些问题对完成今年投资任务会形成较大压力。

  为了进一步优化广西投资环境,广西今后将首先要“改革”。广西将抓紧出台新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缩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同时推动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审批、节能审查等审批权限与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事项同步下放。建立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审核“快速通道”,推动网上审批,并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试行“随报随审”。

  记者还了解到,广西今后将重点推进“两路、两水、两电、两保”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417亿元。此外,《意见》加强投资项目要素保障。在用地、投融资、项目实施方面创新管理方式。

     减负

   以降电价清收费为突破口减轻负担

  《意见》中还特别提到了“企业反映强烈的电价贵问题”,提出了从4月20日起对全区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降低6.34分每千瓦时,从5月1日起对全区所有工商户用电户暂停征收临时电力价格调节基金,同时出台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推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等措施。

  此外,针对企业各项费用负担重的问题,《意见》提出了对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至2015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3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缓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还降低水利基金执收标准,按销售额的不同档次以0.01%——0.05%的费率缴交。

     补贴

   新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4亿元

  今年以来,广西工业发展持续低迷,3月份,全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继续下降2.3%,连续38个月处于负增长区间。《意见》也针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广西工业发展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有效施策。

  记者认真翻阅《意见》发现,48条意见中花了很大篇幅推出对企业“真金白银”的补贴,范围囊括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还有农业企业等。

  其中,意见对新增工业和信息化提出了4亿元的发展资金,其中,自治区本级安排2亿元,市县安排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和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新增4亿元“信贷引导”资金,扩大融资担保规模,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发展。针对企业生产能力下降等问题,提出对2015年计划投资1.5亿元以上、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5%以上、或累计完成总投资60%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此外,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对于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机构,按照当年累计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总额的0.01%给予奖励。对引入保险资金投资于广西建设的项目业主,按照当年运用保险资金增量的0.5%给予贴息。

  另外,《意见》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对在新三板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自治区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贴50万元,对在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自治区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等。对成功开展资产证券化和发行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收益票据新型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自治区按实际发行金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每家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金融机构为广西企业发行股票及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按年度累计发行额的0.01%给予奖励,每个金融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