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48条稳增长措施 促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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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记者 黎超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6日讯(记者 黎超黄河畅)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下面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制约广西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重从“优服务、扩投资、减负担、促工业、推三产、提农业、扶实体、强支持”8个方面发力,定向精准提出48条稳增长政策措施,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5月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实施《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
解决消费放缓 楼市出新政
《意见》提出以促消费扩贸易为着力点推三产。包括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开展促销活动、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促进存量商品房销售、用好房地产土地利用政策、继续实施服务业百项工程、积极推进“个转企、小上限”、继续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等8条意见。
解读:自治区发改委发言人解释,3月份我区房地产经营扭转了今年以来的下滑态势,房地产开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均有所提高。目前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仍然较为紧张,市场环境仍未有所好转,房地产销售仍然处于下行通道中。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意见》提出了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职工购买、建造自有产权住房的,不论其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询借款人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回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可就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缴存职工家庭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区内其他城市购房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条件的地方可为本地职工缴存职工发放异地改善型购房贷款,也可向在本地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贷款。为解决存量房积压问题,提出要全面清理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商品房存量大的城市可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吸引本地居民刚性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外地购房者。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购房入户门槛,适时取消对境外机构、境外个人、港澳台和华侨的购房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