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企业监管

05.01.2016  18:31

从今年1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3个规范性文件正式实施,通过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约束,进一步强化对企业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 

据介绍,自2014年3月自治区工商局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自治区市场主体数量持续迅猛增加。截至2015年11月底,自治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08.4万户,其中企业51.5万户,个体工商户154.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5万户;2015年前11个月新登记企业9.1万户,同比增长26.55%。改革后新设立的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增幅达85.43%。 

实施细则》明确建立“双随机”机制,通过摇号等方式抽取企业名单,进行不定向抽查,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抽取比例不低于自治区企业总数的3%。 

据介绍,2015年自治区工商局开展了4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共抽查企业2.01万户,其中抽查结果为正常的企业1.16万户,占被抽查企业的57.4%,3195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两个《管理制度》规定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4种情形,包括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拖进”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并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年内将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施有助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有效保护守法诚信企业,有力惩处违法失信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