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明确禁止采矿区域

01.11.2017  10:52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林艳华 摄

   中新网 南宁10月31日电(记者 林艳华)“去年媒体先后曝光漓江风景名胜区采石和合浦海岸线采石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广西反馈问题指出采石问题破坏环境群众反映强烈。”广西国土厅副厅长陆景宇31日在南宁表示,将全面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治本之策科学合理规划监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加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相关情况。

  陆景宇介绍,广西砂石资源专项规划根据新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和广西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对全区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进行新的统筹安排和部署。

  首先,优化开发与保护布局。明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地质保护遗迹、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等禁止采矿的区域,划定252处共约2.6万平方千米禁止开采区;划定14处建筑用砂石重点开采区和20处水泥用灰岩重点开采区,将之建设成为广西砂石资源开发的示范区和重要供应基地。

  其次大幅减少矿山数量,到2020年广西砂石采矿权总数控制在996个以内,比2015年减少约30%。同时大幅提高生产规模,建筑石料用砂石矿山实行四种差别化的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条件,到2020年大中型砂石矿山比例达到12%以上。

  满足市场需求,到2020年开采总量预期达到3.55亿吨,其中建筑用砂石2亿吨,水泥用灰岩1.55亿吨。强化环境保护,严格环保要求,提高环境保护准入和矿山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提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到2020年,绿色矿山比例达到20%以上。

  《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规划管控,优化矿业开发空间布局;坚持源头管理,严格采矿权合理有序投放;坚持市场主导,构建资源配置新机制;强化生态和环境保护,促进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创新监管机制,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五方面意见。

  目前,专项规划和实施意见均已发布实施。此后广西国土资源厅将陆续同步批复实施各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广西各级各部门将按照新规划和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据悉,广西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尤其是砂石资源,在全区矿山结构中,砂石矿山约占采矿权总数量的38%,从业人员达到2.33万人,设计生产规模总计达2亿吨/年,实际年产矿石总量约1.8亿吨,年工业总产值约49亿元。砂石资源开发有力地保障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

  【编辑:冯抒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