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规划》发布实施

12.08.2016  19:12
    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实施。这是继《广西西江经济带国土规划》实施后,广西发布实施的又一个区域性国土规划。至此,广西区域性国土规划的覆盖范围已涵盖11个地级市。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的沿海区域,包括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和崇左六市,陆域面积7.34万平方公里,近岸海域面积约为7000平方公里。《规划》以土地、海洋等重要国土资源的配置和开发利用管控为主要抓手,通过构建差别化国土发展空间类型体系,统筹海陆开发,平衡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发展,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等不同类型国土空间需求,为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最优化、效率最大化、资源配置一体化提供了科学依据。
    《规划》提出,在规划近期,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570~1720平方公里。到2020年,实现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比规划基期明显降低,二三产业国土经济密度提高10%以上。到2030年,经济区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10%以内,重点城镇建成区总规模为1948平方公里;各级各类工业开发区建设空间占6市城镇工矿用地比例为15%~30%,填海造地规模不突破216平方公里,国土经济密度达到西部地区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