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侨办举办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专题讲座

30.10.2015  16:07
    为更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近日,广西区侨办举办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专题讲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财务等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会,学习新《预算法》内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以及近年来财政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引领方向。     广西区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蔡高根就新《预算法》实施后,如何适应新常态下财政管理改革的新要求等内容,从理论和实践多个角度,为与会人员作了深入细致的专题讲授。     广西区侨办主任冯祖华在会上讲话,总结广西区侨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广西区侨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冯祖华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精神实质;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化水平;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广西区侨办副主任陈宁、陈洁,纪检组长班美月等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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