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侨办首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26.08.2015  17:59

广西区侨办主任冯祖华(右)与徐新宁律师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广西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8月24日,广西区侨办举行常年法律顾问聘用仪式。广西区侨办主任、党组书记冯祖华与广西邦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新宁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并为徐新宁、杨瑜律师颁发聘书。广西区侨办副主任陈宁主持聘用仪式。     陈宁指出,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聘请法律顾问,将为侨务工作发展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指导及其他法律服务。侨务工作者要充分发挥律师顾问智囊团的作用,逐步培养在实际工作中的法律意识,把侨务工作做的既合规又合法,更好的依法行政和为侨服务。      聘用仪式后,徐新宁律师为广西区侨办干部职工作依法行政专题法律讲座,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广西区侨办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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