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环境空气质量排省会城市前6位

30.12.2015  13:57


资料图:“中国绿城”南宁。陈峰 摄
      中新广西网12月30日电 (记者 黄艳梅)广西南宁市环境保护局30日通报,南宁市全力推进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在31个省会城市中排名均保持在前6位,在12个西部城市中保持在前4位。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好鹏称,“十二五”时期,南宁市以总量减排、污染治理、监管执法、环境监测为重点,坚决向污染宣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南宁市四项总量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大幅下降。其中,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经测算,5年来,南宁市累计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2.45万吨,较2010年削减18.06%,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9.86%的目标任务;完成氨氮减排0.2万吨,较2010年削减13.98%,超额完成减排12.18%的目标任务;完成二氧化硫减排0.6万吨,较2010年削减13.2%,超额完成增幅控制在6.27%的目标任务;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6.2万吨,完成增幅控制在6.85%的目标任务。

      经初步核算,2015年度南宁市四项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完成率261%以上,氨氮减排完成率141%以上,二氧化硫减排和氮氧化物减排完成率均超过100%。
   
      韦好鹏称,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带来最明显的环境效益,就是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提高。实行空气质量评价新标准后的2013年、2014年、2015年1—12月29日,南宁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AQI)分别为75%、80%、88.7%;重污染天气分别是13天、5天、2天;PM10平均浓度分别是90、84、72(微克/立方米)。

      此外, “十二五”期间,南宁邕江五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指标100%达标,市区邕江下游国控水塘江、蒲庙监测断面水质明显好转,水质分别从原来的Ⅳ—Ⅴ类水质提升至Ⅱ—Ⅲ类水质,比国家要求的水功能区目标(Ⅳ—V类)提高了2个级别,综合污染指数明显下降,有机物类指标、溶解氧、氨氮类指标下降显著,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创二十年来最好水平。

      韦好鹏介绍,今年,在污染防治方面,南宁市实施三大行动,全面落实整治措施。南宁市以PM10防控为重点,打好大气污染攻坚战;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水污染防治;抓好重金属防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截止12月29日,今年南宁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是近年来首次实现零事故的年份。

      南宁市狠抓典型案件查处,率先在广西全区开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笔高额罚单,处罚430多万元;率先在全区开通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率先在全区查处首例按日计罚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为原罚款数额的25倍。

      今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三级环保部门联合查办了一起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运用了查封扣押、代处置等新环保法赋予的执法手段,处罚金额3600多万元,创广西环保史上新高。因涉嫌环境犯罪还移送公安部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