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30.10.2016  10:35
  近日,自治区人社厅公布了2016年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广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8%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上线(预警线)为12%,下线为3%,工资涨幅较往年有所减少。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适用于广西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工资增长预警线、工资增长基准线和工资增长下线组成。工资增长预警线是政府依据对宏观经济形势和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的分析,对工资水平较高企业提出的工资增长的预警提示。工资增长基准线是政府对大多数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正常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的基本要求。工资增长下线是政府对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工资增长的起码要求,经有关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后,企业实际工资可以是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明确规定这类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仍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广西自2013年以来,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上线逐年下调,基准线从12%降到8%,上线从19%降到12%,下线则稍有上调并维持在3%。自治区人社厅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降,并非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广西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相协调,也符合广西企业经营和发展压力较大的实际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