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广西各地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01.08.2016  22:10

2016年上半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24元,同比名义增长7.9%,各地城镇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一、各地城镇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一)全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四大收入构成呈现“三升一降”格局。据广西城乡住户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上半年我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402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比一季度提高0.4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7%,比一季度提高0.5个百分点。在收入构成的四大部分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2.0%,经营净收入增长16.7%,财产净收入增长7.7%,转移净收入下降9.9%,。

(二)各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从总量看,上半年,在全区14个市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高于全区水平的有9个,低于全区水平的有5个。其中南宁市、柳州市和北海市居前三位,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5768元、15473元、14898元,分别高于全区1739元、1449元、1228元。从增速看,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区水平的市有7个,与全区持平的有2个,低于全区水平的有5个。其中,崇左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居前三位,同比增速分别为8.8%、8.7%和8.5%,分别高于全区水平0.9、0.8、0.6个百分点。分县区看,在调查的112个县(市、区)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高于全区水平的有67个,低于全区的有45个;同比增长速度超过全区的有58个,与全区持平的4个,低于全区的有50个。

2016 年上半年各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地区

2016年上半年(元)

名义增长率(%)

全区

14024

7.9

南宁市

15763

8.3

柳州市

15473

8.1

桂林市

15233

7.9

梧州市

13996

7.4

北海市

14898

7.7

防城港市

15252

8.5

钦州市

14940

8.7

贵港市

14182

8.2

玉林市

14635

7.6

百色市

13909

8

贺州市

13563

7.3

河池市

11957

7.1

来宾市

14574

7.9

崇左市

13700

8.8

       

二、各地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普遍提高拉动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今年上半年,我区各地陆续发放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绩效工资,落实机关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补贴等,工资性收入明显提高。企业职工工资也有较快增长,据统计,上半年我区“四上”企业在岗职工(含劳务)平均工资同比增长7.6%。职工收入的增加,带动了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2016上半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382元,同比增长12.0%,比一季度提高4.5个百分点。

(二)消费品市场的平稳增长和企业减负政策拉动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快速增长。上半年,我区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9.7%。此外,部分地区出台企业减负政策,减低企业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优惠力度等,也带动了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快速增长。2016年上半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138元,同比增长16.7%,比一季度提高1.7个百分点。

(三)出租房屋租金等因素拉动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由于部分地区出租房屋租金上涨,加上居民投资理财观念增强,带动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2016年上半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171元,同比增长7.7%。

(四)养老金改革影响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增加。由于今年我国进行养老金改革,养老金并轨进入启动实施阶段,各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陆续开始缴纳养老金,城镇居民人均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导致转移净收入下降。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332元,同比下降9.9%。

三、城镇居民增收面临的问题

(一)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居民增收。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较大,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下半年要保持城镇居民经营收入和企业工人工资较快增长仍有一定难度。

(二)居民投资渠道较少,理财风险加大。目前,城镇居民投资理财的主要渠道还是房产和股市,而房地产投资当前仍处于低处调整期,投资股市风险较大,较难形成稳定的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快全面深化改革步伐,保持经济良性发展,形成“大众创业”新格局,并继续贯彻落实各项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带动居民收入增加。

(二)拓宽投资理财渠道,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加大宣传,提高居民投资理财专业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给居民提供更好的理财空间,促进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