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吹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冲锋号”

10.10.2015  13:06
    7月30日,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现场会在田东县召开, 吹响了全区统一登记全面冲锋的号角。
    就在现场会前夕,记者从广西国土资源厅获悉, 截至6月30 日,全区已有六成市县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

六成市县完成职责整合     据了解,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启动以来,广西国土资源厅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及时成立联席会议制度, 加快统一登记进程。
    2014 年9月,自治区编办下发通知,明确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在广西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增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增设1名副处级领导职位和1名综合岗人员编制,并从自治区住建厅、林业厅、海洋局分别划转l 个行政编制到不动产登记局。自治区本级加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调研,明确机构设置和职责边界等要求,解决了市县亟待明确的人员编制、设备划转等关键问题,有力推动了各地统一登记工作。
    试点先行是广西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始终遵循的原则。在南宁市作为全国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点的基础上,广西厅选择田东县、岑溪市作为自治区试点,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借鉴。目前,南宁市已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并于3月2日起开始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岑溪市落实了人员编制;田东县完成了机构设置和流程再造,挂牌成立了县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落实了人员、办公场所和设备,7月28日起开始受理申请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试点的快速推进,带动了市县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整合进程。2014 年11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时间和路线图, 广西厅明确2015 年分三批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区已有55个市县(市、区)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占全部92个市县(市、区)的59. 8%。其中,14个设区市、41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整合,12 个设区市、50 个县(市)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机构。
    此外,为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今年4月,广西启动了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平台、业务系统及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研发工作,并取得了初步进展。

重塑不动产登记流程     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段,此时选择在田东县召开现场会,目的明确,意义重大。
    广西国土资源厅厅长肖建刚指出,田东县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机构建设、流程再造、窗口设置等方面走在了全区的前面,为各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借鉴的宝贵经验。他表示,现场会就是要交流经验、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加快推进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争取工作主动,力争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职责整合,做好基础建设。
    现场会上,广西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实地参观了田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就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职能整合、流程再造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据了解,今年2月田东县被确定为广西首批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把不动产登记作为今年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点工作来抓, 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了机构设置、职能整合、人员编制、班子配备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不动产登记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组织制定不动产登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确保不动产登记涉及的一些重大事项得到落实。
    不动产登记涉及多种业务类型和多部门数据整合,必须要有过硬的技术支撑。为解决统一登记后造成业务中断、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 田东县按照“尊重历史、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平稳过渡”的原则,将比较成熟的土地、房屋产权先行实施统一登记,使试点工作不断朝着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方向发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组织房产、土地业务骨干共同研究,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再造,努力实现权属信息的互通共享,确保了全县不动产登记的正式启动运行。
    据统计,自7月28日田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运转以来,该县已经在短短几天之内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3本。

冲刺——下达职责整合“死命令     职责整合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环节。现场会上,广西国土资源厅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抓住关键环节,抓紧逐一突破,力争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县级职责机构整合。
    按照要求,目前尚未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要尽快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海域登记的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力争在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职责整合,并保持各项职责的完整性。
    对于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问题,广西国土资源厅明确,要按照“建强机构、配齐人员、保障履职”的要求,合理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探索适合本地的登记机构具体模式;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设置形式由各地自主研究决定,可在国土资源部门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也可在国土资源部门内设机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或设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内设机构管理; 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今年10月底前建立,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今年11月底前建立,所有不动产登记机构今年12月底前必须完成; 机构确定后,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 在国土资源部门下设不动产登记业务辅助和技术支撑事业单位,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开展统一登记工作。
    业务流程再造是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开展的基本前提。对此, 广西国土资源厅要求,要按照统一登记的要求,对各项登记流程进行全面梳理优化,逐一明确各类登记中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内部办理的流程以及收费标准、办结时限, 规范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审核、登簿、颁证等环节,确保不动产登记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在窗口建设方面,具备条件的市县要及时开设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早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新的登记窗口开始工作后,所有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要在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旧登记窗口要停止工作,不得再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资料能移交的一律移交,需要共用的要做好共用管理工作,并创造条件逐步移交。
    随着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现场会的召开,广西已吹响了全面实现统一登记的“冲锋号”,各阶段工作的目标和时间节点也已经明确: 2015 年,健全配套制度,开始平稳有序实施;2016 年,形成制度体系, 正常有效运行;2017 年,实行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