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土资源改革取得新突破

10.02.2015  17:10
        2014年,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央“坚守底线、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广西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稳妥推进有关改革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是大力推进“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修订印发了《自治区“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区“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达80万亩。
      二是扎实推进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制定出台了《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试行)》,并将该试点政策扩展到全区20个特色旅游名县一并开展实施。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结推广厅本级和14个地级市经验,完成23个县局“审管分离”改革,全面开展市、县、乡国土资源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进一步清理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扎实做好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厅本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6项,取消7项,仅保留10项,再次精简申请材料三分之一以上,审批时限压缩了36%。
      四是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自治区层面衔接工作,完成了自治区一级部门职责整合和登记机构建立。部署开展全区各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各市、县相继建立了工作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部分市县完成了职责整合,有3个设区市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局。
      五是抓好征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从规范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批后实施、征地批后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征地工作顺利有序实施。
    六是积极推进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四所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218个乡镇“四所合一”改革试点,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创新社会管理上实现了新突破,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