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面提质

16.05.2016  11:48

  2016年,广西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正在开展的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为契机,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一是全力开展资金安全检查,强化整改落实。1月18日,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16〕8号),组织全区财政系统于1月至6月对包括“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否已推进到位、资金支付流程是否规范、是否所有乡镇已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支付是否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是否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等内容在内的全区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1、2月各市、县财政局自查的基础上,广西财政厅派出7个检查小组,于3月1日至31日,对14个地级市及25个县(市)财政局的自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4月至5月,各市、县已进入整改落实和健全制度阶段;6月25日前,广西财政厅将把全区开展自查、核查、整改及建立健全制度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上报财政部。通过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是全面推进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代理银行系统双向实时互联工作。解决代理银行资金支付信息二次录入和先清算后支付问题,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实时、安全和高效。4月29日,广西财政厅印发《关于共同做好我区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农行系统双向实时互联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16〕45号),决定在南宁市邕宁区试点基础上,采用一点式网络接入实施方式,全面推进全区95个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农行系统双向实时互联工作。并在农行系统于7月底前完成双向实时互联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完成其他代理银行系统双向实时互联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按照全国统一要求、统一规范和统一标准,开展北海市及合浦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为全区逐步推广积累经验。目前,广西财政厅正着手将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凭证库升级到1.0版,加快建立本级自动化电子对账体系和修改完善本级支付业务电子化、服务协议、电子印章、电子凭证库和应急预案管理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同时,广西财政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开展我区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15〕99号),正式启动北海市及合浦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目前,北海市及合浦县已报送《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及时批复北海市及合浦县《实施方案》,并加强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和项目实施公司多方沟通协作,指导北海市及合浦县按《实施方案》要求于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四是加强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管理,推动市县扩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提高用卡刷卡率,进一步减少现金提取量。为贯彻落实好《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精神,今年以来,广西财政厅结合财政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着力加强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管理。目前,广西财政厅已商科技厅选择自治区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和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作为调研对象,拟定了调研提纲,计划于近期开展实地调研。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会同科技厅按照财库〔2015〕245号精神,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相关制度规定,计划于9月底前制定出台《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并要求区本级有关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公务卡办理及使用培训,切实转变科研项目现金报账的传统模式。同时,广西财政厅已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参照财政厅《关于扩大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的通知》(桂财库〔2014〕62号)有关规定,逐步推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在原有7项基础上,增加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和其它交通费用等项目。并通过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力,切实提高公务卡用卡刷卡率,进一步减少现金提取量。 

  五是进一步研究优化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环节和范围。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划分,提高支付系统对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审核环节的可控性,配合财政部研究优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机制及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 

  六是配合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实时关注财政部计划研究起草的《财政资金支付条例》情况,研究完善我区财政资金支付方面的管理制度,配合财政部落实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库管理有关条款修订工作。 

  “十二五”时期,广西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为目标,重点在“扩面和增量”上下功夫。至2012年底,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县均撤销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和代理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业务,全面完成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目标。至2014年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了区、市、县和乡镇四级全覆盖,提前一年达到财政部的目标要求。2015年,全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覆盖面已达到区本级、14个地级市、118个县(市、区)和1137个乡镇。 

 

信息报送:国库处、国库支付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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