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坚持绿色发展 实现环境与经济共赢

22.11.2015  13:10

  新华网南宁11月22日电(记者孙志平、何伟)作为珠江、长江流域的生态屏障,广西生态地位极为重要。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广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农村面貌改善与生态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生态优势正转化为巨大的发展优势。

  无论是在“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拥有“天下第一滩”的北海,还是在名不见经传的城镇乡村,秀丽山水一直是广西吸引国内外游客的一张“名片”。然而,这张“名片”曾一度蒙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条件改善,各地产生的垃圾越来越多,尤其在农村地区,“垃圾围村、垃圾进田、垃圾上路、垃圾入河”等现象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一大困扰。

  自2013年起,广西全面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分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梯次推进,当前已转入生态乡村建设阶段,整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自治区乡村办常务副主任冯俊英介绍,在此前“城乡清洁工程”“城乡风貌改造”基础上,广西把集中整治“脏乱差”作为活动首要任务和突破口,各地已开展各类环境整治行动86.3万次,清理垃圾1131万吨、清捡田园5827.5万亩、清洁水源24万处,坚持全区覆盖、不留死角。“今年以来,全区新增绿化面积9.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2%;新增村屯道路2510公里,行政村全部实现公路村村通;解决了96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他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乡村建设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吸引环保、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等产业集聚发展,广西正放开手脚“售风光、卖特色”,生态经济方兴未艾。以乡村旅游为例,去年全区乡村旅游人数达7436万人次,占当年全区接待游客总数26%,比2012年增长43.5%。

  今年,广西将发展生态经济作为年内及“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加力推进,规划实施十大重点工程,涉及数万亿元的项目投资和产业打造,同步推动“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创造更多“绿色财富”。

  记者了解到,为避免“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一阵风”,广西通过立法、奖惩结合、村民自治等方式,构建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绿色发展。

  冯俊英说,目前,自治区层面已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立法工作,并出台《建立“美丽广西”乡村建设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规定80多个,全区18.3万个自然村屯93%都制定了村规民约,群众自觉遵守。

  广西还将乡村建设活动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表彰百佳村屯、百佳带头人、百佳保洁员、百佳工作队员和“绿色村屯”,开展覆盖全部县、市、区的不定期明察和暗访,有3061名干部因工作不力受到问责,其中270名受到处分。

  “把乡村建设好是大家的责任和义务。现在村民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农村环境,不仅主动投工投劳,还按每户每月3元的标准自愿交保洁费。”广西田林县沙梨乡农民黄有文说。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目前,广西各地农民群众投工投劳4200万人次,活动参与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全民覆盖。

  自治区领导表示,经过两年建设,美丽乡村已成为广西一张靓丽的“新名片”。下一步,广西将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打赢乡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攻坚战,让八桂大地蓝天常在、青山常绿、碧水常流,抒写好绿色发展的广西篇章。

[责任编辑: 陈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