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活动

03.06.2016  05:43

  

  马山县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统一宣传日活动图片

  6月1日,马山县组织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统一宣传日活动。活动在该县白山镇新兴社区冠超市广场设立主会场,其它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在主会场,该县四家班子领导、相关单位及部门的相关人员超200人参加统一宣传日活动。

  活动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以本次统一宣传日为契机,形成“抓好《条例》就是抓好乡村建设”的共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形成人人“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的良好局面,为《条例》的正式施行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依法推进“美丽马山”乡村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该县乡村清洁建设水平。

  随后,该县县委书记唐咸兴宣布马山县学习宣传《条例》统一宣传日活动正式启动。

  活动正式启动结束后,活动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分别组织了多部门在现场联合设置宣传点,现场发放《条例》宣传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现场前来咨询了解学习的群众络绎不绝,据悉,本次《条例》统一宣传日活动当天全县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现场前来咨询了解学习的群众超过3000人次,出动11辆宣传车不间断流动广播《条例》内容,本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为《条例》在7月1日正式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李诗象 黄国熙)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