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司法局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培训班

10.02.2015  21:34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1月13日下午,浦北县司法局举办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培训班,县司法局党组班子成员、社区矫正股有关人员、各司法所长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县司法局局长丘勇总结了2014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并对学习贯彻落实《细则》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细则》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执法流程,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特别是基层司法所,担负着执法职能,执法人员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必须熟练掌握,才能做好本职工作。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各有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细则》的章节条款,对照工作实际,细化监管规定,强化执行力度,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

    分管副局长陈钊艺就《细则》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实施、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矫正解除和终止等重点章节条款进行详细讲解,指出平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即时逐项改进落实。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加深了对《细则》的理解,强化了规范执法的意识,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和机制流程,为更好地运用《细则》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