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渠道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06.02.2018  04:33

广西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新闻发布会。 广西新闻网 实习生 杨阳 摄

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潘东作说明。 广西新闻网 实习生 杨阳 摄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冯志出席新闻发布会。 广西新闻网 实习生 杨阳 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2月5日讯(记者 蒋尧 实习生 杨阳)2月5日,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在南宁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新出台的《办法》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义重大

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意义的重大任务,是事关改革强军、社会稳定和退役士兵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据介绍,广西当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存在退役士兵安置政府指令性和权威性减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偏低,政府安排工作岗位难度加大;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不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后的权益保障难度大等问题。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潘东介绍,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由安置城镇非农业户口退役义务兵为主转变成以安置服役十二年以上的士官为主的根本性改变。

明确职责 保障政策能够落实

办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列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制,落实和完善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措施,建立完善国防动员、争创双拥模范城(县)的考评指标体系;县级以上民政、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多措并举 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和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办法》明确了服现役期间父母(配偶父母)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配偶父母)任意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办法》还对退役士兵易地安置需要核准的几种情形作了规定。

社会保险关系是退役士兵普遍关心的问题。《办法》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符合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视同工龄,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办法》的制定出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力地提升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对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 编辑:陈丽婕  作者:蒋尧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