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迎政策利好

26.05.2016  11:42

  5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日前我区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人社局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4050”等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其中,对初次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上岗;享受公益性岗位期满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向其推荐就业岗位,其本人也应积极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岗位。

  此外,对初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女性就业困难人员,2003年1月1日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年满50周岁以上的,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至55周岁;200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年满45周岁以上的,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至50周岁。

  今年以来,我区人社部门突出服务精准扶贫,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多种活动平台为就业困难人员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据统计,截至4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14.47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为2.3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为76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