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奖励举报社保基金领域违法违规有功人员

11.12.2014  14:15

中新广西网12月10日电 (记者黄艳梅)记者10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了解到,广西将奖励举报社保基金领域违法违规的有功人员,实名举报属实人员最高可获得5000元奖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该《办法》由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财政厅、广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出台实施。

办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的基金种类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

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单位或个人虚构、隐瞒事实,逃避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虚构、隐瞒事实,冒领、骗取社会保险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单位或个人利用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工作的机会,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费或者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支付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社会保险基金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相关管理规定,造成基金损失的。

根据《办法》规定,凡是举报社会保险基金领域违法违规且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奖励金额的大小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和查证属实金额给予奖励,可获得200-5000元不等的奖金。

近年来,广西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案件潜伏期长、作案时间跨度大、涉案金额巨大,影响十分恶劣。如广西桂林市劳保所退管科原副主任科员崔某利用职权违规办理养老保险业务并从中收受贿赂案、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柳东阳和管理部原副主任科员丛某违法违规办理养老保险业务案等。

此外,广西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如个别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等和其他人员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案件也时有发生,有的专业性强、作案手段隐蔽、案情复杂且因跨部门、跨行业一时难以发现。

据介绍,这些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需更加注重激励和依靠群众的力量,扩大案源线索来源,以便及时获取案件线索和从快查处,以减少社会保险基金损失,更好地维护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