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完成自治区级“权责清单” 简政放权惠及市县

28.09.2015  22:47

  新华网南宁9月28日电(记者 张莺)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8日发布消息称,广西目前已完成自治区级“权责清单”,下一步将在市县层面推进简政放权,明确市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韦运雪介绍,2015年1月9日,广西正式启动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6月28日已公布了第一批自治区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9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第二批部门“两张清单”,近日将正式发文公布。至此,自治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公布“两张清单”工作基本完成。

  韦运雪表示,广西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有六个方面:

  首先,摸清了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家底。64个部门(单位)梳理出现有权力事项5942项,清理后,19个主要是政府内部管理和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行使职权的部门(单位)确定为行政权力“零事项”,45个部门(单位)形成了权力清单。45个部门共明确自治区级保留权力事项2362项,主要实行属地管理的事项2038项,各部门的共性权力事项11项。

  其次,大刀阔斧削减了不规范不合理的权力。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工作中,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广西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大力削减不规范不合理的、没有法定依据且不符合改革方向的权力事项。64个部门共清理权力事项3569项,精简权力事项比例达60%。

  第三,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创新管理方式。将具有行政权力的45个部门权力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进清单内的权力事项规范化、目录化、动态化管理。

  第四,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将“粗线条”的部门职责,分解为易懂、易行、易监督的具体工作事项,使社会公众清楚了解并掌握各部门所承担的具体职责、相关事项部门间的职责边界、提供公共服务事项等情况,强化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

  第五,强化了对部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各部门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有效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现象,真正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

  第六,推动了权力观念大转变、工作作风大转变、政府职能大转变。促进了有权不可以任性的权力观念大转变,解决以往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韦运雪称,按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清权”、“减权”、“晒权”、“制权”的几个步骤,广西只是完成了自治区本级的“清、减、晒”阶段,今后将建立“两张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和公布权力运行流程,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内容。

  与此同时,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和督查,抓紧完成市县政府部门“两张清单”的编制审核和公布工作。确保市县政府部门的“两张清单”于2016年7月底前全面公布。(完)

[责任编辑: 王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