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清洁乡村”大行动 让乡居环境美起来

18.09.2016  18:35

  新华社南宁9月17日电(记者何伟)金秋时节,来到广西上林县巷贤镇磨庄,记者看到,清澈的水塘边,风车草、美人蕉依然绿意盎然;水中小鱼儿来回游弋,泛起微波粼粼;整个村屯找不到乱扔乱放的生活垃圾,乡居环境既整洁又美丽。

  每到傍晚,村民磨日焕喜欢到村文娱活动中心与大伙聊聊天、下下棋,对家乡的巨大变化啧啧称赞。在磨日焕的印象中,过去村上垃圾成堆、蚊蝇乱飞、臭气熏天。

  改变发生于2013年,随着自治区建设“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开展,磨庄建起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不仅清除了困扰该村多年的历史垃圾堆及污水坑问题,而且经回填后平整出两亩多平地,用于建设绿化场地、球场、戏台等公益设施。村里还在各处放置了垃圾桶,专门安排了保洁员,维护公共卫生。

  2013年初,广西按照党的十八大建设“美丽中国”战略部署,规划用8年时间,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为突破口,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系列活动,探索一条欠发达地区农村美起来的新路。

  自治区乡村办常务副主任冯俊英说,各地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基本思路,以实施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为契机,强力推进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行动,乡村环境卫生面貌持续改观。截至今年6月底,自治区累计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126万多次,清运处理农村垃圾1374万多吨,清捡田园7450多万亩。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广西主要采取“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和“就近就地处理”三种模式。各村具体选取哪种模式,根据距离市县垃圾处理厂的远近情况而定。

  南宁市今年以来集中开展了3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干部群众参与达36万多人次。河池市凤山县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原则,对垃圾收运、处理场布点等统筹规划,共整合项目资金2000多万元,建成垃圾压缩转运站两座,“零烟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备7座,“一炉两池”垃圾焚烧炉93座,“堆肥式”垃圾焚烧屋548座,全县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超过90%,基本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为让乡村清洁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今年7月,广西正式开始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根据条例,将在所有村屯建立保洁员制度,并建立起一套乡村清洁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为破解“垃圾围村”提供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

  如今在八桂大地,村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乡村环境。一些地方群众不仅主动投工投劳参与,还自愿缴纳保洁费。

  目前,广西已开始打造“清洁乡村”活动升级版——“生态乡村”,主要包括“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

  专家表示,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力推动广西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的融合发展,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广西的“金字招牌”和最大的“后发优势”。(完)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