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CEPA新协议激发多重红利 惠及多个领域

27.06.2016  08:52

  6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自6月1日起广西正式实施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新协议,将在金融、旅游、商务、运输、信息、建筑与设计、科教文卫、法律会计、环保、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等10个专业领域推动先行先试示范项目,加快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根据CEPA新协议,广西成为全国继广东之后实施CEPA先行先试政策的两个省区之一,在商务、城市规划、园林设计、运输、旅游等领域取得19项优先开放措施,为广西服务贸易发展赢得先机。例如,在建筑领域,港澳专业人士可以通过互认、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格,在广西区内注册执业享有和内地执业者同等的待遇;金融方面,积极引进港澳中小银行来广西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港澳资本参与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重组改制等。 

  按照《CEPA服务贸易协议》,自6月1日起,除了保留的限制性措施,以及电信、文化领域的公司,金融机构的设立及变更外,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协议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其公司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审批全部改为备案管理,即由“审批登记制”整体改为“备案登记制”。港澳服务提供者取得商务部门的备案证明文件后即可申请工商登记,无需再提交批复和《批准证书》。 

  据悉,为对接港澳投资备案制改革,目前我区正全面开展法规清理、开设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加大培训宣传等工作。(记者/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