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现首批跨境人民币贷款7.7亿元

01.12.2014  13:24

近日,广西实现了首批跨境人民币贷款。记者从在南宁举行的签约仪式上获悉,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新加坡分行等3家境外银行与广西投资集团等5家企业签订了总额为7.7亿元的跨境人民币贷款协议。

5家企业分别是广西投资集团、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此次签约的2.5亿元跨境人民币贷款已于11月28日到账。

跨境人民币贷款是中国给予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先行先试政策之一。经过近一年的前期准备和多方积极争取,今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批准同意广西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工作。

记者还了解到,跨境人民币贷款可用规模大,其贷款利率、期限由借贷双方按照商业原则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融资综合成本相对较低,比境内同期基准利率低1到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