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外省户籍人员报考成人高考条件 进行了调整

05.03.2017  18:05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静  通讯员  杨娜)今年,广西对外省户籍人员报考成人高考资格条件进行了调整,将“外省户籍人员”界定为“居民身份证号码非45开头,且身份证是外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人员”。居住证的回执凭条、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将不再作为报考的证明材料。据了解,成人高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9月中旬,考生们请提前备齐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记者从广西招生考试院获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同时根据2016年年底相继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广西再次对外省户籍人员在广西报考成人高考的资格条件进行调整。有意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的“成人高考”栏目查阅相关文件。

  根据本次调整文件规定,“外省户籍人员”界定为“居民身份证号码非45开头,且身份证是外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人员”。该类考生在提供材料时,又分为在广西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在广西生活或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两者提供的材料略有不同。

  在广西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报考成人高考时,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卡片式居住证,或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生证明,以及自治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盖章的中职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

  在广西生活或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报考成人高考时,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卡片式居住证,或提供广西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之后,居住证的回执凭条、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这两项将不再作为外省户籍人员在广西报考成人高考的证明材料。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