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砍杀儿童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10.02.2015  23:58

新华网南宁2月10日电(记者程群)记者从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月10日,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的吴业昌执行死刑。

2012年9月21日,吴业昌闯入广西平南县冠英小学附近的“红苹果”午托,持柴刀向午托里的儿童行凶,导致3名儿童死亡,13名儿童受伤。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业昌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主犯吴业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吴业昌不服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9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吴业昌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的裁定,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对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依法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吴业昌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