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15”名家与您携手共治 畅享和谐消费

23.03.2015  10:35
转载3月15日人民网广西频道报道《广西:“3·15”名家与您携手共治 畅享和谐消费》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2015 年03月15日 广西工商局在南宁市富安居家居广场开展广西艺术家走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系列活动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苏建荣在活动上讲话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苏建荣为商家赠送12315宣传引导牌 广西书画艺术家在现场创作民俗民间艺术家进行现场表演 人民网南宁3月15日电 (王勇、杨彪、文莉)“3·15”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广西工商局、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南宁共同开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活动。 广西文艺界、书画界的名家以及爱好者,用文艺创作、书画等方式现场展现与消保维权工作的有关的节目和作品。此外,民俗民间艺术家和非物质文化传人还进行了丰富多彩的表演。 广西演艺集团的演员们表演的舞蹈《壮乡的祝福》,再欢乐的乐曲声中,演员们用喜庆的铜鼓、吉祥的壮锦和绣满情意的壮族绣球,为活动现场送上壮乡最深最美的祝福;广西工商局谭云天男声独唱《红盾之歌》,表现了工商部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而开展的一项惠民活动,该节目通过快板书的表现了工商部门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充分发挥了12315网络体系的积极作用……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苏建荣表示,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广西工商系统和各级消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新消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244件,案值1103万元;受理消费者诉求12.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07万元,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15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维权工作的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二是坚持“依法治国”,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履行消法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苏建荣介绍,举办广西艺术家走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系列活动,是开展3·15宣传活动的一次创新,对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具有重大意义。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在现场开展消费维权咨询和受理消费纠纷投诉,以实际行动帮助消费者解决消费问题,扎实加强部门维权;通过广西书画名家现场挥毫泼墨,用高雅的书画艺术来诠释改善消费环境和倡导绿色、低碳、环保消费的心声;通过歌舞戏曲艺术名家、民族民俗艺术家与广西工商系统的文艺爱好者同台演出,用欢歌乐舞、山歌对唱、民族器乐表演等多种艺术形式来表达“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美好愿望。(完) 此新闻链接: http://gx.people.com.cn/n/2015/0315/c179430-24162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