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广西建设宜居城市 着力解决民生关注热点问题

02.09.2016  04:03

广西新闻网 通讯员 陈飞燕

什么样的城市才算是宜居城市?日前印发的《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广西将围绕绿色、便捷、特色、和谐、智慧、创新城市六大主要任务、90项内容,紧紧抓住“宜居”这一鲜明特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民生和“城市病”等问题,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美好家园。

城市变“绿色”: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绿色一定程度是生态的代名词,《实施意见》提出,要建设绿色城市,打造山清水碧天蓝地净的城市生态环境,让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今后,广西将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企业、绿色建造建设行动,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发展,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同时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开展城市生态修复,恢复城市山体、水体、岸线、废弃地的自然生态环境。

营造绿色生态空间也是建设绿色城市的重要环节。《实施意见》明确,推进平面绿化向立体绿化转变,多元化均衡增加城市绿地。划定城市增长边界和生态红线等,加强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和管理等举措。

城市更便捷:服务完善生活便利

便捷意味着居住和出行都要舒心。《实施意见》提出,广西要构建方便快捷的城市交通体系,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提高生活舒适性、住房逸居性,打造服务完善、生活便利的便捷城市。

在交通方面,要开展街区微改造,加强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停车场规划建设、高层建筑严格按照规范标准配件地下停车场,同时推动大运量公交车和公交专用道建设。

同时,要提高住房逸居性。《实施意见》提出要分类分层次将新市民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培育新型租赁市场,开展保障房同城置换,方便市民工作与生活。

在生活舒适性方面,加强休闲绿地绿道和超市、幼儿园等设施的建设,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适用的小微绿地,居民出屋“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同时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性,加快发展特色养老服务产业,逐步建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城市有特色:加强文化传承和风貌塑造避免“千城一面

千城一面”是过去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弊病。《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城市文化传承和风貌塑造,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彰显城市魅力和八桂特色。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文化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探索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日常养护和整治模式;同时开展城市地名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工作。

与此同时,开展城市风貌特色研究,提炼凸显特色的建筑元素。加强城市设计,控制好城市整体建筑轮廓景观,还要挖掘文化特色,打造民族和地方特色浓郁的城市风貌。

时间在推移,城市在老去。因此,处理好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实施意见》,广西将有序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突出抓好改造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利用旧厂房、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维护加固老建筑等工作,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加强城市文化传承,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