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电梯安全责任险试点 以提高保障水平

12.02.2016  11:57

  新华社南宁2月12日电(记者何丰伦)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获悉,该自治区将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要求重点场所电梯投保率达50%。根据相关条款,市民在乘坐“被投保”电梯时,若发生意外事故,最高可获30万元赔偿。

  中国保监会广西保监局的调查表明,到2015年末,广西已有近7.5万台电梯,而且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但该自治区直到去年上半年,也只有533台电梯投保了电梯安全责任险。

  广西电梯维保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郭海涛告诉记者,电梯使用15年后进入故障高发期。“广西最老的电梯已经服役超过30年,若不注重定期维护、保养等问题,出现风险的概率将会增加。

  针对这一情况,广西质监局、保监会、安监局等多个部门联手推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在公众聚集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写字楼每台电梯的保费分为500元和1000元两档;居民小区的生活电梯保费分为150元和300元两档,保障程度与公众聚集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的电梯一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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