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 广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督查

30.08.2016  21:02

  为督促指导各县加快推进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同时加强对扶贫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掌握扶贫资金实际使用效果,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花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刀刃”上,2016年8月,财政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市、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 

  本次专项督查主要聚焦于广西目前大力推进的几项扶贫重点难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十三五”全区脱贫攻坚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6〕25号)文件落实情况;二是2016年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及历年财政扶贫资金结余情况;三是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落实情况;四是易地扶贫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五是推动涉农资金整合情况;六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七是其它资金政策落实情况。 

  督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市县自查阶段,由各市、县围绕督查内容于8月中旬至下旬开展自查,并及时整改,形成自查和整改书面材料报财政厅。第二阶段为现场检查阶段,在8月-9月间,由财政厅牵头,抽调自治区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等有关单位的精兵强将,组成两个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查看账本、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部分市、县进行实地检查。 

  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厅将逐一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强化市、县对扶贫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快落实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广西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面临着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成本高等实际困难。“十三五”期间,广西必须确保完成现行标准下的452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的目标任务,扶贫任务十分艰巨。 

  为确保打赢广西“十三五”脱贫攻坚战,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创新融资模式等方式,千方百计筹措扶贫资金,强化各级财政保障能力。截止2016年8月15日,自治区财政已筹措安排脱贫攻坚资金141.52亿元,是2015年自治区统筹安排扶贫投入的3.7倍。加上农发行和国开行通过广西农投集团统贷转借的中央贴息长期贷款83亿元,自治区财政落实脱贫攻坚资金已超过220亿元。 

  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规模的快速增长,也对贫困县优化配置财政资源、管好用活财政资金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6年7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6〕80号),财政厅也出台了相应的操作指南,将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试点县,改变了旧有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模式,引导各县尽快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的总体效益。 

 

信息报送:农业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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