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支持服务广西投资集团完成广西中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工作

07.04.2015  16:53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复同意中石油股份公司将所持广西中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给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标志着我区“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建设迈出重要关键一步。

据悉,自治区高度重视区内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2014年5月,自治区政府领导与中石油集团领导专门就重组广西管网公司、加快全区“县县通天然气”  工程建设进行深入沟通,达成了中石油股份公司让渡股权、由广西投资集团控股经营广西管网公司的一致意见。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县县通天然气”的战略部署,自治区国资委把加快推进广西投资集团受让广西管网公司股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和广西深化与央企合作的重大项目来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率有关业务处室多次拜访国务院国资委,紧密跟踪、汇报商量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关注处理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定价基准等具体细节问题,以最优服务、最快速度为广西投资集团出具各种相关文件材料,协调国务院国资委尽快出具批复文件等,通过近一年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实现了重组控股广西管网公司的战略意图。

广西投资集团受让广西管网公司股权是国内首例省区级天然气管网项目重组工作,对拓展深化与央企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广西投资集团将以此为契机,统筹全区天然气管网规划、建设和运营,加快实现我区“县县通天然气”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