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探索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新模式

27.06.2017  04:32

新闻发布会现场。 广西新闻网 记者陈思羽 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6月26日讯(记者陈思羽)6月26日是第30个“国际禁毒日”。当天,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有关情况。

据了解,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现有8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和1个戒毒康复所,其中在3个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戒毒人员艾滋病专管大队。全系统现有戒毒工作人民警察1800多人,其中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194人、专(兼)职教师300人、医务人员164人。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叶成健介绍,《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服务禁毒工作大局,不断提高收治能力,全系统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4.2万人,其中收治戒毒人员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近3000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3.28万人,为广西禁毒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依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遵循戒毒工作规律和特点,探索创新具有广西特色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四·四模式”。针对戒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生理、心理、行为变化特点,组织开展“十步脱瘾法”训练,向戒毒人员传授拒绝毒品技巧,帮助他们增强戒毒信心。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实施免费抗病毒治疗,已将2900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转介到当地疾控部门,转介率达到100%。根据社会就业岗位需求和戒毒人员自身的特点,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参加培训的戒毒人员中获得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占86%,有6000多名戒毒人员享受到政府职业技术培训补贴。

为帮助戒毒人员适应社会和顺利回归社会,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在戒毒康复所建立了以生理脱毒为基础,以社区管理为主导,以“十步脱瘾法”训练为核心,以家庭康复为品牌,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回归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康复体系,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4019人。目前,保持操守时间最长的已达13年;康复家庭70户,保持操守时间最长的家庭为11年7个月。科学规范的戒毒模式,有效降低复吸率,提高戒断率,一批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走向新生,得到了司法部和自治区禁毒委的充分肯定。

此外,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还积极构建所内科学戒毒、出所后续照管、跟踪回访常态化、安置帮教社会化的戒毒康复工作体系,实现所内所外无缝对接,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有机衔接。从2015年起,全区司法行政戒毒所与毒情严重或戒毒人员较多的县(市、区)结对子,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禁毒委指导下,司法行政部门主动作为,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和后续照管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由“警察+白大褂+专职+义工”组成。将戒毒所内成功戒毒经验和方法向社区延伸、向家庭渗透。目前,结对共建已覆盖全区14个设区市,共建立126个工作站,10个康复中心,累计接收社区戒毒824人,社区康复336人,后续照管408人,自愿戒毒康复1069人。

【 编辑:李香莹  作者:陈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