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行电价改革 有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33亿元

25.01.2017  18:11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孟娟娟)一头是发电企业没有指标发不了电,另一头是用电企业因电价高而用不起电。怎样破解这一难题?昨日,记者从广西输配电价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已从今年1月1日起推行输配电价改革,政府将“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用户可与用电企业自主确定电价,电网企业只收取“过网费”。同时,35千伏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输配环节电价每度将平均降低0.0156元。

  在此之前,为解决发电企业因为没有容量、没有发电指标而发不了电,用电企业由于电价高而用不起电问题,广西也积极推动电力直接交易工作,但由于输配电价改革尚未实施,只能通过价差传导方式开展。

  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将广西列为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2016年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广西电网2017年—2019年输配电价,明确广西输配电价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广西采取“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输配电改革就是“管住中间”的关键改革措施。这也就意味着,过去,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获取利润,改革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过网费”。

  改革后有什么变化?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程华兴说,实施输配电改革后,一方面,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将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另一方面,用电大户的电价也将下降。

  据介绍,凡是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用电企业,即使火电企业不降价让利,维持原标杆上网电价(0.414元/度),用电企业也能够享受到输配电环节的让利。与现行目录电价相比,参与市场交易的大工业输配电价平均降低0.0156元/度。2017年,预计全区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6.33亿元/年。

  在未来几年内,广西全部电网企业将实施输配电价改革。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