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头条:接得住 立得稳 干得好——广西推进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交接纪事》

16.12.2014  12:45

      一年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新职能的交接工作。

  一年来,广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超常规措施,积极破解改革难题,探索科学有效途径,坚实推进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了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接得住、立得稳、干得好,有效防范了食品安全高危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保障了食品质量安全。

  一年间,制定了12项规章制度、实施了6大行动、开展了9大专项整治、查办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案件1974起……这是广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014年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的“成绩单”。

  构建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确保接得住

  中央启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广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顶层制度设计,高位推动改革。广西区政府主席陈武担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主席黄道伟、副主席李康具体抓落实,副主席黄日波深入市县督导,其他领导同志通过各种方式关心和支持改革工作。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8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扎实推进。 

  2013年10月,广西区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原由各级工商、质监部门分别承担的流通、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到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这一要求,广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韦波为组长的承接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监管职能工作组,副局长周广能、张剑波分别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组主动与质监、工商部门进行多回合对接,及时分析研究、协调解决交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前编制食品生产、流通行政审批操作规范,提前开展日常监管制度设计,提前与划转人员共同研究监管工作。2013年12月16日,广西顺利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承接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始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延至次年春节后交接。至今年5月,市、县已全部完成交接工作。

  为了确保交接有序、职能交接到位,保持工作延续性,广西要求各市、县工商、质监部门必须有人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在无法划转的,通过借调的方式,即从县质监、工商局借用1名原从事食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3个月,做好传、帮、带工作。在从质监、工商部门划转人员基础上,通过“调、考、任”等形式,全力推动新增监管执法人员编制的落实到位。截至11月底,全区县乡核定行政和事业编制8623名,占全区系统10773名的80.2%,实现了监管力量重心下移。

  创建科学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立得稳

  良好的制度机制是实现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的基础。广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推进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创新,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机制,确保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能平稳履行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   

通过对原有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认真梳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尤其是针对实际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管用的规章制度,即沿用一批、修订一批、制订一批,汇编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法律法规。先后组织修订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年度审计报告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其中《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年度审计报告制度》作为全国首创试点推行。下一步将继续修改完善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出台《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信用动态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等,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构建食品安全群防群控体系。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广西区局建立了食品生产双月例会制度,定期召集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局领导,分析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印制食品生产监管每月要情,及时通报监管工作进度,交流各地监管新举措、新亮点等。建设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管理系统、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和日常监管工作信息化系统,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各地食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到位后,针对机构岗位新、业务新、人员变动大、情况不熟悉、监管能力待提升等情况,把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作为提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分批对全区开展食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专题培训,系统培训了10000余人次。同时采取在全自治区抽调执法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采取传帮带、现场指导等措施开展全自治区食品药品各项专项整治,提高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履职能力。帮助新成立的乡镇监管所达到有一处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一辆执法车、一套快检设备等“十个一”基本标准,为基层监管工作提供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的办公条件和环境。

  与此同时,组织编写了涵盖基层监管所所有工作职责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南》,确保基层监管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有章可循、高效运转。出台文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对自治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进行事权划分,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监督有力的分工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治防风险,确保干得好

  承接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新职能后,广西区局组织力量对全区食品生产流通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摸底,在充分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监管措施,有的放矢开展监管工作。

  为了从源头上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制定并实施年度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会,查找风险因素、分析成因,排查出风险点,对潜在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根据年度计划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情况制定监督抽检计划,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结果,曝光不合格产品,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在履行新职能中,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力度,查找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和系统性风险。发挥职能调整后“环节合一”的优势,开展问题产品倒查追溯,在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实行综合执法,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维护法治诚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秩序。

  2014年以来,广西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区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行动、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液态瓶(袋)装奶“凌晨行动”、整治红酒的“红枫行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6大行动,以及桶(瓶)装饮用水、重点食品“两超一非”、食品标签标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散装白酒和散装食用油、肉及肉类专项整治、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专项整治、清理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等9大专项整治。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5.38万家,责令停产停业167户次,责令产品召回48户次,立案查办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案件1974起,结案632起,查扣违法食品23.3万公斤,查处黑窝点41个,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11件,先后曝光典型违法案件4个。

  上述一系列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食品安全领域一些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出了声威和正气,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