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暨培训班启动

05.06.2015  09:43

 

广西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启动,与会领导剪断“香烟”模型。谭育邦 摄

2015年广西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启动会。谭育邦 摄

    6月4日上午,2015年度广西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启动会在南宁举行。记者获悉,全区开展的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动员和宣传广泛发动全区各级机关、单位积极参与。活动旨在通过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加强广西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降低烟草对干部群众的健康危害,保障干部群众的健康,使干部群众健康、幸福地工作和生活。

    吸烟与二手烟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已成为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科学研究表明,吸烟及二手烟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可以导致肺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冠心病、脑卒中等多种疾病和死亡。吸烟及二手烟危害对广西5000多万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社会经济发展构成巨大威胁,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减少烟草危害,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在中国正式生效。2011年3月,原卫生部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控烟履约工作从2009年起开始,先后组织开展了烟草流行监测、控烟立法、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等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创建暗访、世界无烟日宣传教育、戒烟门诊服务提供等活动和工作。

    经过努力,广西控烟履约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禁烟控烟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重点立法内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4年1月7日由自治区主席陈武签发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托幼机构、福利机构、学校教学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场所、儿童娱乐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在商场、书店、餐馆、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应当设吸烟区或者吸烟室,禁止吸烟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识等。南宁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7月1日实施《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明确超市等12类公共场所禁烟。通过自治区和首府南宁的控烟立法行动,对全区控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2009年以来,广西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和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到2014年止,共成功创建84家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单位和50家健康促进医院。2013年、2014年在贺州、来宾市率先试点开展无烟机关单位、公共场所创建活动,共有20家单位创建成功。

    广西结合卫生创建等多种平台推动了地方控烟工作。全区各地以卫生城市、县城、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等工作平台,积极推动了控烟履约工作深入开展。各个卫生城市、县城均落实了城市建成区没有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公共场所吸烟情况得到改善。

    广西履约控烟工作取得初步的社会效果和疾病防控效果。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结果显示,广西15 岁及以上居民总体吸烟率从2012年的28.8%下降到2013年的27.0%。2014年8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健康中国行和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总结启动会”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疾控中心获2013年全国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三等奖(全国仅10个单位获奖)。2014年8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印发的《2013年全国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暗访评估报告》,广西总体分值排名第8位。

    广西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是“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广西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要内容之一,活动期间,还将通过“无烟生活”戒烟大赛、“无烟生活”广场舞大赛、“我要告诉你,因为我爱你——图形警示上烟包”倡导活动和“携手灭烟,拥抱晴天”无烟环境倡导和志愿者宣传活动等形式开展控烟宣传,发动广大吸烟者及其家属共同参与,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吸烟者戒烟。(记者 谭育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