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汛期中的食药监人

25.07.2017  01:21

  本报记者  奚振海  实习生  杨龙庚

  刚刚过境的台风“塔拉斯”,又给广西带来了狂风暴雨,而全区各级食药监人,也为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忙碌了起来。自从6月底我区连续遭遇洪涝灾害以来,我区积极加强汛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食药安全事故发生。

  入汛后,自治区食药监局就作出工作部署,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高度重视汛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吃上放心饭、喝上干净水、用上安全药”,确保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自治区食药监局提醒,洪涝灾害期间,极易发生食品浸泡,进而产生污染、变质、衍生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为此,对于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被洪水浸泡的现象,各地食药监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灾后专项检查:钟山县严防污染、被浸泡的食品及原料等流入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畅通12331食品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调查处置。柳州城中区为确保市民们“餐桌上的安全”,对辖区内的青云菜市、柳候新街市、东门市场等7家大型农贸市场及受水淹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商户售卖被水泡食品及餐具、烹调用具是否进行严格消毒等情况。资源县责令督促受灾食品经营户、超市等做好被水污染浸泡的食品下架,指导经营户无害化处理受污染食品;对集镇所有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灾后专项检查,严禁他们采购使用淹死、病死畜禽肉类及其他泡水食品原材料,督促其做好餐具及场所消毒工作;对医疗机构及药店进行洪涝灾害后专项检查。

  洪灾过后,也是各种疾病的高发期,各地食药监部门有针对性地宣传汛期及灾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阳朔县向食品经营店铺发放灾后食品安全告知书,要求食品店铺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兴安县充分运用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报纸、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汛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相关信息,并推出“洁”“分”“熟”“存”“择”“防”“报”七字宝典指导汛期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