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

07.11.2014  20:06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罗暘 通讯员石钖)9月29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已经确定,计划从今年起,用4年时间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常运行,并在2017年建立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会议明确,不动产登记涉及国土、农业、林业、海洋等多个部门,我区今年要基本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并做好基础工作。2015年要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配套制度,开始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保障正常有效运行。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的信息查询工作最为关注,当天的会议也透露,我区将以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为基础,在2017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
    据了解,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于今年3月启动,7月以来相关工作明显“提速”。8月,自治区政府确定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9月初,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目前,前期调查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全区的各类不动产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报告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当天的会议要求,全区各市、县国土部门也要立即开展不动产登记情况调研,为成立市、县一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做准备。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肖建刚表示,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尚未建立、职责和资料整合尚未完成的过渡时期,各有关部门的登记办证工作还正常开展。已经发放到群众手中的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将继续有效,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权利证书投入使用后,不会强制更换新的证书,而是通过今后的产权变更登记逐步替换,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当天还召开了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第一次厅(局)际联席会议。会议提出,虽然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还未出台,但各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调研,为条例出台后的实施工作做准备。待不动产登记表卡簿册及证书样式出台后,及时结合当地实际,完善登记表卡簿册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