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构建“三大体系”改善消费环境

14.03.2016  14:28

  3月10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2016年纪念“3·15”共筑“新消费 我做主”良好环境座谈会。自治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广西消委会着力构筑消费教育引导服务体系、消委组织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体系、消委组织的投诉体系等“三大体系”,促进我区消费环境改善,释放消费潜力。

  为强化消费教育引导职能,广西消委会积极筹建广西消费教育中心,将于今年“3·15”揭牌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广西消委会将依托全区各级消委会(消协)组织建立消费教育培训基地,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分类开展消费教育活动。消费教育将着重向老年人、幼儿和青少年学生、农民消费者三类群体倾斜。

  对于食品、药品、农资、保健品等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商品,今年广西消委会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及有关垄断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继续组织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察和满意度测评活动,督促有关问题的改进。同时,通过社会监督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披露消费侵权行为,对存在的消费隐患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提请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促进问题尽快解决,使社会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在构筑消委组织的投诉体系建设方面,广西消委会将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和解机制、投诉调解机制、移送查询机制、支持诉讼机制,规范投诉披露和投诉信息统计机制等,加强投诉综合分析,形成指导性意见和政策性建议。今年,广西消委会将有重点地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和商品售后服务投诉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 (记者/谭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