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构建“三大体系”改善消费环境

23.03.2016  18:21

近日,自治区工商局联合广西消委会,着力构筑消费教育引导服务体系、消委组织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体系、消委组织的投诉体系等“三大体系”,促进消费环境改善,释放消费潜力。

自治区工商局、消委会强化消费教育引导职能,积极筹建广西消费教育中心,在今年“3·15”揭牌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工商局消委会将依托全区各级12315指挥中心、消委会(消协)组织建立消费教育培训基地,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分类开展消费教育活动。消费教育将着重向老年人、幼儿和青少年学生、农民消费者三类群体倾斜。

自治区工商局、消委会对于食品、药品、农资、保健品等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商品,今年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及有关垄断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继续组织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察和满意度测评活动,督促有关问题的改进。同时,通过社会监督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披露消费侵权行为,对存在的消费隐患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提请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促进问题尽快解决,使社会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自治区工商局、消委会加强构筑消委组织的投诉体系建设,将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和解机制、投诉调解机制、移送查询机制、支持诉讼机制,规范投诉披露和投诉信息统计机制等,加强投诉综合分析,形成指导性意见和政策性建议。今年,将有重点地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和商品售后服务投诉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