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验检疫一体化第一份证单签发

06.09.2015  09:46

  近日,一批价值8万美元的“全自动萃取仪”从香港运抵南宁国际机场,南宁检验检疫局直接接受企业报检,第一时间完成制证和签证,企业当场拿到了通关单。这是在广西检验检疫系统实施区域“通报、通检、通放”一体化新模式后签发的第一份证单,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带区域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序幕正式揭开。

  “我们企业原来专门聘人办理报检,光工资这一项就至少3000元呢。现在的新模式真是省时省力又省钱。”企业相关人员拿到证单后高兴地说。

  据了解,按照原来“属地办理”模式,该企业须在广西检验检疫局南宁机场办完流向报检并检疫合格后,领取一份流向通关单,再将该流向通关单邮寄或专车送到南宁的贸易单位。南宁的贸易单位再在南宁检验检疫局按一般报检申报并进行检验,合格后签发证书,相当于两次申报、两次查验、两次签证。实现一体化新模式后,企业可在广西检验检疫局辖区任何一个分支机构办理报检,在货物所在辖区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全部检验检疫手续,还可在广西辖区的任何一个检验检疫分支机构申请缴纳费用、签发证书,实现一次申报,就近办理。

  据介绍,为在2015年底前实现全国检验检疫一体化目标,国家质检总局重点推进和扩大珠三角区域一体化范围,为此,广西、广东、福建、深圳、厦门、珠海、海南检验检疫部门联合制订了《泛珠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实施方案》,共同构建泛珠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工作体系,以“三通”(通报、通检、通放)为基础,对进出口货物实施“两直”(出口直放、进口直通),实现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通关放行业务一体化运作,并于9月1日起进入试运行阶段。

  据估算,广西与各省(区、市)的检验检疫直通放行货物每年可达5万多批次,货值近20亿美元,实施一体化新模式可杜绝企业口岸中介代理费、滞港费、掏箱费,减少货物滞港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收汇结汇、货物出运、减少企业员工费用等,大大优化了口岸通关环境,提升了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记者/杜蔚涛 通讯员/韦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