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式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22.01.2019  03:50

  

新闻发布会现场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秋艳 实习生 张倬婷)1月21日,解读《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新闻发布会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201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等13部委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这标志着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进入实施阶段。

  记者了解到,《总体方案》提出了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的主要目标,即:经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构建面向东盟的经济金融合作大通道,完善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和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面向东盟的人民币跨境结算、货币交易和跨境投融资服务。其中,又分为两个阶段性目标:一是用两年时间,到2020年,广西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人才进一步集聚,金融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支撑全方位开放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广西打造形成中国面向东盟的金融运营服务基地、财富管理服务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和金融交流培训基地。二是再用三年时间,也就是到2023年,广西跨境贸易和投资更加便利、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良、金融监管更加协同高效,与东盟的机构互设、资金互融、货币互兑、监管互动、人员互联和信息互通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立起与全方位开放格局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体系。通过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人民币东盟区域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实施水平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

  《总体方案》还提出了如下九大任务,共计27条专项任务:一是推动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创新。加快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扩大人民币在对东盟贸易、直接投资、跨境融资中的使用。

  二是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鼓励广西境内银行分行在符合外汇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拓展东盟金融业务,鼓励合格境外战略投资者与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股权合作。

  三是强化面向东盟的金融市场合作。支持建设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支持期货交易所在广西或东盟设立交割仓库,推动与东盟地区证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合作。

  四是加强面向东盟的跨境保险合作。研究设立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支持保险机构设立专业聚集跨境保险的区域性总部或专设机构,鼓励保险机构设立跨境保险服务中心。

  五是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中国—东盟互联互通项目建设,鼓励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鼓励金融机构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

  六是推动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完善。支持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金融大数据中心、建设面向东盟的离岸信息港和中国—东盟金融信息库。适时推出中国—东盟货币指数、广西金融发展指数、广西金融生态指数等。

  七是完善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探索建立中国—东盟跨境重大项目信息平台。

  八是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探索建立中越两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机制。

  九是完善人才引领金融发展机制。出台专门政策解决引进金融人才任职、住房、就医、社保、子女教育等问题。

  《总体方案》的有效实施将进一步深化我国与东盟的金融合作,进一步巩固我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对于服务“一带一路”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泛北部湾、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意义重大、作用深远。我们将以“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伟大情怀,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抓好政策落实,推动金融开放门户建设取得实效!

编辑:游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