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菱集团非法融资案开审 老总曾遭国际刑警通缉

17.09.2017  11:18
        图为庭审现场。 钟国存 摄

   中新网 柳州9月15日电(周潇男)9月12日至14日,广西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廖荣纳、叶祉群等8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亿元案。国际刑警组织曾对该集团实际控制人廖荣纳、叶祉群夫妇发出红色通报。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4年2月期间,被告人廖荣纳以正菱集团生产、投资需要资金为由,在不具备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资格情况下,组织、领导被告人廖昌首、叶祉群、廖杰、周霖娜、李伯勤、苏光华、黎福媚等人,利用正菱集团子公司广西正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西廖氏宗亲联谊会互助基金会、柳州市客荣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客家商会、柳州客家商会等平台,以正菱集团、叶祉群、廖昌首等为借款方,通过与出借方签订借款协议、互助合作协议等方式,给予每月支付1%至10%不等的利息为承诺,共向607个社会不特定人员、单位非法吸收资金15亿余元人民币。经证实,廖荣纳将吸收的资金使用于正菱集团生产经营、偿还银行贷款、支付社会借款本金及利息以及消费在购买土地、房屋、车辆等方面。

图为庭审现场。 钟国存 摄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2009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苏光华在不具备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资格情况下,以扩大生产经营、投资矿产等项目为由,以每月支付1.5%至2.5%不等的利息为承诺,以其本人名义通过借款形式向31人借款2243.75万元。2013年底,被告人苏光华以资金周转不灵、负有外债等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利息及退还本金。

  9月14日晚,庭审历时30多个小时后结束,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及廖荣纳等8名被告人在庭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均无意见。法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廖荣纳曾在2009年荣登胡润百富榜。2014年5月27日,柳州市警方发布消息指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案发后,廖荣纳夫妇逃至国外藏匿,随后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2014年年底,廖荣纳夫妇先后被劝返归案。(完)

  【编辑:冯抒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