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气象局2016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西气象部门是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有内设机构10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管辖14个市气象局,89个县级气象局(站)。全区气象部门现有正式职工近2000人,拥有高级技术职称300多人(其中正研级高工12人),中级技术职称900多人。
改革开放以来,广西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建成由10部新一代天气雷达、2部风廓线雷达、94个国家级气象观测站、2437个乡镇自动气象站以及6个高空气象探测站、9个气象卫星资料接收站、11个闪电定位仪、8个GPS/MET水汽观测站、24个农业气象观测站、50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等组成的立体化、自动化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全区气象信息传输能力明显提高,“省-市”100M、“市-县”10M宽带电路全部开通,建立了区—市—县三级电视会商系统;天气预报、气候预测水平逐步提高;气象服务领域覆盖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为广西的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广西是中国西部地区唯一沿海、沿江、沿边的省区,位于中国西南经济圈、华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处于横贯中国东部、南部、西部的泛珠江三角区域与东盟自由贸易区两大市场的结合部和中心位置,是中国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2004年起,由中国与东盟10国共同主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更使广西成为双向连接中国与东盟市场的重要枢纽,成为双向沟通中国与东盟最便捷的国际大通道,成为中外客商兼顾中国与东盟两大市场的理想投资场所,为广西的跨越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给广西气象事业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广西是一个放飞梦想的地方,无论未来的路您要走到哪里,广西气象局愿做您第一个梦想的舞台,我们期盼您的加入!
二、报名条件
1.国家统招的2016年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毕业时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符合广西气象部门2016年毕业生需求信息(见附件1)设定的专业、学历等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报名方式
1. 请应聘《广西气象部门2016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国家气象系统编制)》的毕业生于2015年11月20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快递方式报名,或参加2015年11月13日、15日分别在南京、成都举办的 “全国气象部门2016年人才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通过邮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电子邮箱,同时通过快递将纸质材料寄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2.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毕业生个人简历材料,包括:个人情况简介、成绩登记表、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②毕业生就业意向表。
四、国家气象系统编制人员的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广西气象局通过广西气象局网站、有关设有大气科学类专业的院校去函发布招聘信息。毕业生按要求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广西气象局对毕业生的填报志愿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明细表》中明确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毕业生数量大于3人的岗位,将采取优先筛选的方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在校成绩、求职动机等。按优先筛选条件确定的参加面试人员数量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1:3。
(三)面试考试。广西气象局2016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的,按照面试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初步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提交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为下一步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做好准备。
(五)体检。已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广西气象局负责。
(六)考察。考察主要采用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加盖应聘学生所在院系公章。
(七)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区气象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名单、监督举报电话等。
(八)签署就业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要在15天内与广西气象局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书。若公示期满后,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应退回我局为其报销的路费和体检费用。若毕业生与广西气象局人事处签署正式协议后无正当理由违约不到广西气象部门工作的,按规定和约定收取违约金。
五、鼓励措施
1、广西区气象局给予邕外参加面试的毕业生报销到南宁的单程路费,如果双方达成就业协议,毕业生按协议到我区气象部门工作的,将给予报销到南宁面试的往返路费。报销路费标准为:火车硬卧或汽车,如乘坐飞机,请带上行程单,届时按火车硬卧票价报销路费。需报销路费的人员请在面试当天报到时,将车票或行程单带来办理报销,过期不再办理报销。
2、新聘用的应届博士生,给予安家费5万元,提供9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公租住房租住。
3、新聘用到驻邕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提供8年单位公租住房租住。
六、地方编制人员的招聘工作
地方编制人员的招聘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实施,由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
七、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经信息确认、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2.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3.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865641或5864940
联系人:韦定宁 谭丽梅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81号
广西区气象局人事处
Email:[email protected]
邮编:530022
广西气象局网站网址:http://www.gxqxj.gov.cn/
附件:1. 广西气象部门2016年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明细表
2.毕业生就业意向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