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区实行星级管理

27.07.2016  16:33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获认定的示范区将实行星级管理。

  办法规定,农业厅负责组织开展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星级评定管理工作,组织专家组成考评组,依据评定标准对参评的示范区进行打分评级,分别评定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等次。自治区政府每年认定一批标注星级的“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并公布名单。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实行“目标考核、能进能退”的星级动态管理机制,示范区星级与其创建水平紧密相联,随着创建水平的升降而变动。示范区考核分值达到更高星级标准的,予以晋级;考核分值低于原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