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电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数下降84%

14.03.2015  13:26

  广西电网公司3月13日透露获悉,2014年,广西警企联手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硕鼠”成效显著,广西电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数及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84.08%和40.81%,全区14家地市供电局有一半以上实现“零发案”。

   电力设施被盗威胁电网安全

  近年来,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分子盯上了电力设施,广西分布在偏僻地区的电力设施屡屡被盗,对电网运行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比如去年5月,河池电网10千伏河北线和10千伏六坡线福龙村水厂前面配电线路导线相继被盗,被盗导线长度约1900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4万元,引发附近工厂、村屯的停电。

  “在不法分子看来,他们偷走的只是电线,但对附近居民、企业的影响却很大。对居民而言,电线被恶意破坏轻则引发停电,重则导致家电短路烧毁。对工厂等用电大户而言,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往往会造成更加巨大的经济损失。”广西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笔者,电力设施遭破坏后,通常需要对故障线路进行停电抢修,不法分子只是偷走几米电线,抢修却要花好几个小时。

   重拳出击让“硕鼠”无处遁形

  为了遏制偷盗电力设施行为,广西深化警企合作,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广西电网公司成立广西自治区防范和打击电力违法犯罪中心。广西电网所属14个地市供电局、44个县级供电企业全部与当地市、县公安机关成立了警企联合办公机构,成立“电力警务室”或“地区防范和打击电力违法犯罪中心”,共同开展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对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形成了警企合作的良性循环。

  为加强合作,自治区公安厅特派警员进驻供电局,成立警企协作的保护电力设施大队。“供电设施有一定的专业性,特派警员入驻供电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熟悉情况,跟供电企业的职工和技术人员在专业上能熟练沟通。”相关负责人表示,特派警员入驻有效提升了盗窃电力设施案件的侦破比例和速度,供电企业的工作人员也能更及时和准确地配合警方的侦查,“在查案过程中,由熟悉情况的员工为警员带好路,为警员办案及时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全力为案件侦破提供支持,提高窃电查处效果。”

  警企双方还大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2014年,广西电网各单位联合各级公安机关出动近5000人次,广泛走访学校、社区、中心广场及乡镇,设置咨询点、派发宣传物品12.5万件,宣传资料50万份。

  此外,广西电网公司还加大力度开展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整改。广西电网所属各单位深入排查重要电力设施及场所的治安隐患,逐级制定并落实防护措施和安全防范主体责任。

  2014年,广西电网各单位联合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蓄意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34起,涉案金额62.892万元。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收赃销赃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活动,各地共查处违法“黑窝点”、“黑站点”共16处,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