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签发首份中韩原产地证书

08.06.2016  12:31

  6月1日,广西东兴东成食品工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从东兴检验检疫人员手上接过《中国-韩国原产地证书》,这是广西进出口企业在《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获得的首份货物出口韩国的原产地证书,凭此可享受韩方关税优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公司主要面向韩国、非洲等地区出口冻带鱼、冻罗非鱼等产品,由于对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不了解且贸易方未要求等原因,此前从未申领过原产地证。东兴检验检疫局在开展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宣传、帮扶活动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帮助该企业抓住中韩自贸区减免关税、取消贸易限额等政策机遇,降低运营成本,扩大产品出口。此次出口韩国的冻带鱼货值14.4万美元,凭借东兴检验检疫局签发的中韩原产地证,将可享受韩方关税优惠5760美元。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规定在韩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今年一季度,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签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1.15万份,签证金额3.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7.82%和8.4%。以5%的平均关税优惠计算,共为企业在国外争取减免关税约1950万美元。 (记者/杜蔚涛 通讯员/包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