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荣获全国财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19.01.2017  21:02

  2011-2015年,广西财政厅认真组织实施《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财法〔2011〕13号),圆满完成了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明显增强,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财政部对广西财政厅荣获“省级财政部门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同时,梧州市财政局、玉林市财政局、贺州市财政局、崇左市财政局、灵川县财政局荣获“市县财政部门先进单位”,广西财政厅法制处宫海娥、南宁市财政局卢如理、柳州市财政局黄毅强、桂林市财政局张发北、防城港市财政局周曦惠、钦州市财政局林才中、百色市财政局韦定勋七位同志荣获“先进个人”,在财政普法工作中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头作用。 

  今后,广西财政厅将认真组织实施《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财法〔2016〕7号),广泛深入开展财政“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做出新的贡献。 

 

报送单位:法制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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